甲方:成都亚讯信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乙方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鉴于甲乙双方为依法设立、合法存续的信鸽体育团体,具有签署、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。请您(乙方)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,并确认您已完全了解本协议规定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46号)精神,着力深化改革,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,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在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加快体育产品和服务创新。本着自愿、平等、互利、协商的原则,结合信鸽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,以及成都亚讯信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移动互联网+大数据+信鸽体育运营技术能力,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:
一、合作期限
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。
二、合作内容
1、甲方(简称:鸽羽林)建设的鸽羽林互联网平台(鸽羽林app、鸽羽林网站www.geyulin.com.cn、微信公众号),提供给乙方推广服务使用。
2、乙方负责将管理区域所属的会员信息,比赛等相关数据授权给甲方做大数据分析,甲方将大数据分析成果提供给乙方做信鸽体育运营支撑服务,大数据运营分析成果分为免费和收费服务,主办方可根据实际应用自主选择免费或收费服务模块。
3、服务类别:
1、公告资讯(免费);2、短信群发(短信需要单独购买);3、缴费项目功能(缴费到鸽羽林账户,再向主办方结算,功能免费);4、水印相机(免费);5、赛线天气(免费);6、智能鸽舍(免费);7、赛事直播(根据所选扫描器确定);8、强豪榜;9、主办方大数据商业智能分析服务;10、拍卖功能;11、广告位;12、网络同步拍卖;13、赛事视频直播;14、图文赛事报道;15、视频赛事报道。具体服务详见附件。
三、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
1、 甲方向乙方提供鸽羽林网站www.geyulin.com.cn主办方服务后台,鸽羽林app个人服务移动端软件,乙方可使用平台功能向所在地鸽友提供信息技术服务,以提升乙方的知名度。
2、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,不得做出对甲方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。
四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项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无法达成一致情形,任何一方有权将整体提交至 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五、协议生效及其它
乙方使用鸽羽林平台服务即代表同意本协议。